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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痛打贪腐卑劣的“落水狗”!(转载自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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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3-8 23:46:15 |阅读模式
  洋县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齐轩贪婪无竟,欲壑难填,其在党校主政其间,一手遮天,滥施职权,为了中饱私囊,大发横财,不惜出卖国有资产,不惜损害党校利益,他先后割让、出让国有土地370多平米,移花接木,欺上瞒下,独霸一套商品住宅;顶风作案,带头违纪,屡置党和国家关于机关公房不能对外租借的禁令于脑后,公然把党校一多半的房产租赁出去,用于办公、办学、培训、加工,把一个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神圣之地,弄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贪污受贿,权力寻租,道貌岸然,巧言令色,他的贪腐恶行已经到了丧心病狂,不可救药的地步!!

  2月22日、23日,网友“南山神雀”相继在华商论坛、天涯社区、陕西论坛等网上揭发了刘齐轩贪污腐败的罪恶行径,广大网友争相观看,绝大多数人表示震惊愤慨,要求彻查他全部贪腐的事实真相。然而不知省市纪检监察部门是否注意到了网上这一反腐舆情,给广大网民的感觉是尽管十多天了,但反腐利剑仍然蛰伏,不见丝毫动静。与此相反的是,刘姓腐败份子,这些天却不闲着,他大肆活动,四处打点,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人证据,谋划应对策略,删除百度贴吧帖子,见人装出一副蒙冤受屈的可怜相,诉苦叫冤,似乎他是无辜的,清白的。其实他佯装的这种假相,与当年鲁迅先生斥之为“丧家的”“落水狗”何其相似乃尔!

  在神州大地反腐倡廉,打虎拍蝇,声威浩大,大快人心之时,一股杂音却逆潮流而动,不合时宜地出现了。3月4日11点45分,汉中第一网中的“汉中论坛”刊出了“汉中布衣”对华商论坛中揭发洋县党校原校长刘齐轩腐败行为的《洋县党校公房出租财门开,清静隐去喧嚣来》的回复文章《小编核实:经费紧张且房屋闲置》(其网址为http://09160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790)。同时,华商网上在3月4日18点06分,也刊出了回应网上揭露洋县党校原任常务副校长在任其间对外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文章:《网曝洋县党校将公房出租 回应称房屋闲置且经费紧张》,在该文中,华商网上的答复基本抄自“汉中第一网”“小编”的观点。

  现在本人就“汉中第一网”“小编”的“调查核实”一一批驳,以正视听,让广大关心反腐,关注中国前途命运的热心网友们明辨是非,区分真假,看看这个已经被法网罩住的腐败份子真实的丑恶嘴脸!

    “汉中第一网”的“小编”在他的文中说:“3月4日上午,小编将此事反映给汉中洋县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核实中共洋县县委党校有办公楼和培训楼各一座,房屋58间(包括两间门房)。近年来,办公楼的三四层常年闲置,且党校经费紧张。为弥补经费不足,经过校委会开会决定,从2009年开始,以每间房每月一百元的价钱对外出租,出租的19间房屋用于英语培训、农民工职业培训等。所得资金全部上缴学校财务,用于党校校舍维护。‘闲置房屋的出租并不影响党校的正常工作和培训。’工作人员说道。而对于网友反映的党校将国有土地被出让给一家企业建仓库。工作人员称党校教办大楼东侧,有一约200平方米的空地上建有旱厕一座,陈旧不堪,周围居民意见很大。而教学楼东侧与一商场相邻,因为党校没有排污管所以和商场协商能否借用,商场提出将闲置的空地进行出租,修建四间厂房用作库房。2012年初,党校将房屋出租给商场,合约期只有5年。‘房子租出去,但仓库的和空地的所有权及处置权还是归党校所有。’ 工作人员说道。小编从洋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2013年国家统一清理办公用房,党校召开校委会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对外出租的19间限制房屋按照到期时限全部陆续收回。”

  就汉中第一网的“汉中布衣”来说,这位小编真是避重就轻,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把刘齐轩一系列贪污腐败的严重问题,轻易地归纳为一句“洋县党校将公房出租”,以此扰乱网友视线,偏离了追查他损公肥私、贪污受贿肮脏犯罪事实的正道,歧路亡羊,隐真示伪,反正一切目的是为腐败份子张目鸣道!

  第一,刘齐轩的贪污腐败问题,应该由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其他部门没有执法权。小编,你难道不知网上揭发的腐败份子就任职于洋县县委宣传部吗?以他的权力和关系,以他的狡狯和手法,难道不会在宣传部内乔装打扮一番?!问道于盲,擒贼于恶,监守自盗,你难道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既然知道这点起码的常识,那你为何要把此事向刘就职的洋县宣传部反映呢?!我真怀疑,你这小编,真实身份是谁?是刘雇佣的枪手,还是刘的部下走卒?就算是枪手、走卒,你们也要避避嫌疑,可你们自己忙中出错,偏要自己撞向松口,怪谁?

  第二,宣传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来向“小编”解释,到底是哪个工作人员?姓甚名什?说清楚点。就算这位工作人员是宣传部的正式职工,可他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力站出来,来厘清洋县党校的腐败问题呢?!他到洋县党校来调查核实了吗?他找洋县党校哪些领导、职工了解过此事?查看了哪些真凭实据?什么党校的三、四层楼常年闲置,那完全是刘齐轩让它们闲置的!为了用它们换钱,他拆毁党校学员住宿的宿舍,扯掉了培训教室,也舍弃了图书馆等,藉以形成事实,编造说词,以便更加随心所欲地处置党校的集体财产。刘的狡诈斜智,可见一斑。什么党校经费紧张?党校的办公经费、人头经费、培训经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等,不下十几万;另外,还有常年吃空饷人员的工资,电大学员学杂费的回扣等等,都不是一笔小数目。说经费紧张,完全是搪塞外界的鬼话!请问洋县党校的小金库,你小编敢来洋县党校查吗?敢问这些年来,诸多的巨额资金都到哪儿去了?怕真要查出来,不但个别人要丢了饭碗,而且都要进了洞洞门。

  第三,党和国家为了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不正之风,从2003以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中纪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通知》(陕办发[2007]1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不准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出借。然而作为长期在洋县宣传思想阵地担任领导的刘齐轩,他不会不知道这些党纪法规,2008年元月刘齐轩从洋县广电局副局长的位子上,平步青云,调到洋县党校履职常务副校长,大权在握后,他对党和国家的规定制度,根本置若惘闻,为捞取金钱,不惜把党校二分之一以上的房产对外出租,致使党校的培训教室、多媒体教室、教研室、图书资料室等科室无法建立。尤其可恶的是,2013年8月23日,陕西省召开了“陕西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设省、市、县三级会场,统一部署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明确了清理办公用房的规范内容,要求9月1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不得拖延、隐匿、谎报、瞒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如实上报自查结果,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然而当时参加该电话电视会议的刘齐轩,却对中、省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淡然漠然,视若儿戏,顶风作案,不管不问,仍允许社会企业在党校院内进行招生、培训、电子加工等经营活动。占地十亩大的洋县党校内,涌进了六家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经营活动,车来人往,鼓噪喧哗,形若闹市,怎么能说“并不影响党校的正常工作和培训”呢?这位洋县宣传部的工作人员,他究竟了解洋县党校多少实际情况?他在掌握什么真相的情况下,能轻描淡写地下此结论呢?!我真要怀疑,这位工作人员就是他刘部长大人所授意,才如此说的。

  如果说办公用房的出租出借,不影响原单位的工作、学习,那么请问从中央到地方,为何政府一再要出台规范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呢?洋县党校的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难道不是和中、省精神对着干吗?

  对这样顶风作案、懈怠渎职的严重问题,洋县县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直到今天还在替他们的刘部长开脱责任,真是不识时务,愚蠢之极!

  第四,对于洋县党校出让一大片土地给企业建仓库一事,宣传部工作人员的说词是“党校教办大楼东侧,有一约200平方米的空地上建有旱厕一座,陈旧不堪,周围居民意见很大”,这又是子虚乌有,信口雌黄。洋县党校没有旱厕,只有一个灌水的水厕,那是有八个蹲位的一个小厕所,哪里就能占它200多平米大的地盘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洋县党校哪有200多平米大的厕所?洋县党校才有十六、七名干部职工,没有必要修这么大厕所,还旱厕呢!此事,可问洋县党校所有的教职员工,也可问在党校工作过的所有人员,以及2011年8月份到过洋县党校的所有人。至于“陈旧不堪,周围居民意见很大”,这又是信口开河,乱说一气。这所水厕,离附近的居民楼尚有二、三十米远,中间隔有界墙、柴房、通道等,虽然有点影响,但无妨大碍。要是居民们有意见,早就闹到县委县政府去了,请问你这位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到县委县政府,或者信访局去调查过吗?看有没有党校左近的居民们,状告党校的厕所腥臭难闻,影响他们生活一说?真乃一派胡言!

  相邻商场为了建仓库,征得刘齐轩个人同意,一举占用党校的240平米大的国有土地。刘大肆收受贿赂,国有资产随意割舍毁弃,毫不心疼。为遮人眼目,商场象征性地为党校修了一个仅有五个蹲位的小厕所,其绝大部分好处落进了刘齐轩的腰包!这里面的猫腻天知地知。每年的出让金是多少(抑或根本就没有出让金)?土地的租用期是多少年?这些问题,不要说洋县党校的一般干部职工没人知道,就是党校的其他副职领导也无从得知。

  更为可恶的是,刘齐轩不但假借厕所之名,和开发商蝇营狗苟,收受贿赂,还以此为幌子,正儿八经地向县上打要钱报告,其后不久,县财政就拨了8万元的经费,让党校修建厕所。厕所已经被商场建好,那这县上8万元的拨款,无疑进了他刘某人的腰包。你个小编呀,为何不把此事调查清楚?!

  总上所述,所谓的洋县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就网上揭发其常务副部长腐败问题的回复,既是非法,也是违规,他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利来答复自己领导在前一个单位任职期间的腐败问题!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这完全是一出自编自演、极其拙劣的闹剧!

  从这出自欺欺人的闹剧来看,刘姓腐败份子,作茧自缚,欲盖弥张,已经陷入方寸大乱,极度恐慌,魂不守舍的可怜地步,俨然不走正道失足落水的临死者,伸出双手乱挥乱抓,只要是根稻草,都想把它抓住当棵救命的大树,岂不知你已经堕入万劫不复当中,任你花招玩遍,解数使尽,等待你将是纪委的调查,人民的审判!

  上世纪二十年代,鲁迅先生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提到要痛打落水狗,非常之正确。腐败份子们,在罪行业已败露,便尚未完全暴露之际,他们和失去理智的疯狗极其相似,终要为他们的腐败行为辩解、掩盖,甚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尽力乱抓乱咬一气,对于这种疯狗,鲁迅先生的态度是“痛打”,不仅要把它打得落水,而且还要继续追击痛打,使它不再害人咬人!——这才算是继承了先生的本意。

  末了,笔者向“小编”同志忠告,切不可为虎作伥,害人害己。一定要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再开尊口!

  如果没有记错,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陈毅曾经以豪迈的气势回击文革的小丑们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昨天是农历节气中的惊蛰,春雷一响,万物皆长,但愿纪检监察部门不再蛰伏,利剑出鞘,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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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16: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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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楼主就有关事实和观点做出说明,汉中第一网只是个网友们平等交流的平台,只能公布我们知道的事,其他隐情,及调查真相不在我们的职权范围内,欢迎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前来交流。' o  l3 A% ^3 h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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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布衣”并非汉中第一网小编,经核查,该网友内容是从他处分享而来,并非原创。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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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17: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字数有点多了,没人仔细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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