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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知识] 交警查扣车辆的法律依据,各位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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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3-7 19: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勉县的交管部门对勉县无照、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在进行突击检查,个人而言这样的做法是很及时的,也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你们有多少人在遭遇交警查车时遇到了交管部门知法犯法的行为,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现将在查车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普及给大家,避免在被查车时因不懂法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一、交警在何种状况之下可以查扣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
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
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因此,交警仅在发生上面所述的九项情形时,才具有依法扣车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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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9: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交警在扣车时需要向你提供的法律依据

交警扣车时一种强制的行政手段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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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所以当交警要查扣你的车辆时一定要记得让他给你开查封、扣押决定书三: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被扣车后,履行该交纳的罚款和手续后,交警部门会给你开具《车辆放行条》,你拿着该放行条去取车时的法律依据在给你开具了《车辆放行条》,你去取车的时候,停车的单位会让你交纳车辆保管费,也就是俗称的停车费,切记!你不要给他一分钱,因为交警扣车是强制的行政措施和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在取车时,停车场工作人员向你收取费用,不要给他,迅速拿回放行条,立刻报警,告诉接警人员你的所在地和非法扣押的做法,向你收取停车费就属于敲诈勒索,因为你有放行条,你的车辆就处于合法自由状态,任何人阻拦就属于非法扣押私人财物,在警察到达现场后一定要要求去做报案笔录,千万不要留在现场傻等,因为一旦形成报案笔录,警方才会做为治安案件处理结案,否则就会以调解结案,如果在以后状告行政单位这一点对你是非常不利的!

       在现实操作中,有的交警知法犯法,我以这个平台告诉大家别让大家因为不懂法而受到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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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9: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主要的是最后一条,不然扣车的人的经济就会受到损失!
发表于 2014-3-7 20: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不是查牌子了,是要驾照的,试问又有几个人有摩托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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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3-8 09: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要什么,扣车必须开查封、扣押决定书,否则就是非法扣车,拿车就是一分钱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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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3-8 18: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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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3-9 19: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牌照,没有驾照,没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都是在被扣车的范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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