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楼主 |
发表于 2014-2-17 08: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长赵正永在提到搬迁费用时,多次提到“让搬迁群众不拿钱,或少拿钱”。《办法》提出,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县长说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精神,以西乡为例,该县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是4.3万元/亩。对移民户统一补偿,统一规划建设,按每户二分地(含公摊)供应宅基地,那么户均宅基地费用将不超过1万元,不仅大大降低了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成本;你们这出入好像很大。别在说瞎话了“高川镇移民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