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公布了去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数据。首 次以五等分法公布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镇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7114元,农村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为2001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国第九    2013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410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58元,比上年增长10.2%,增幅在31个省市区中居第9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4.8%。    2013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03元,比上年增长12.8%,增幅在31个省市区中居第12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3.1%。    首次公布城乡居民五等分法收入数据    和 以往发布的城乡居民收入数据不同,此次我省还首次以五等分法公布了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据了解,目前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 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分组调查则是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 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相关人士介绍。在以往的收入调查中,统计部门一直都在进行分组调查,并得出分组数据,这次只是首次对外公布。这样做也是为了增加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可靠性。也让百姓更加容易信服,拉近统计数据与自身收入水平的距离。   城镇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相差37807元   在昨天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中,城镇居民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07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6091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 21732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8924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7114元。这样算下来,城镇高收入和低收入者年收入相差37807 元,两者相比约为5.06:1。     按农村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2001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纯收入4276元,中等 收入组人均纯收入5878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纯收入8151元,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13893元。这样算下来,农村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年收入相差 11892元,两者相比约为6.94:1。(记者 王昕 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