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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汉台区聚兴名苑小区强行一次收10年高价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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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1-22 11: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友@K1ng-zzz微博爆料汉台区聚兴名苑小区强行高价收取车位费,地上车位每年2000元,必须一次预交10年,合计2万元,逼得很多业主不能正常进出小区,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希望通过媒体呼吁一下,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使物业的收费更合理合法化。

        业主 不愿交钱但又怕没有车位

        2014年1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聚兴名苑小区。虽然正值上班时间,但小区里停放的车辆还真不少。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聚兴名苑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的车位费的确是每年2000元,物业要求他要连续交10年2万元车位费才给定车位。怕将来没有了车位,他们还是交了。同时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物业收钱后给他们的出示是收款收据,并非是正式的服务性税务发票。据这位业主说,物业与他们还签有一份A4纸的租车位合同。为了证实这家业主的话,记者又分别找到两位王姓和曹姓业主,都证实了聚兴名苑小区就是以这种方式收取车位费的。姓曹的业主还告诉记者说,本来车位费一年2000元负担就很重,一下让交10年就成了2万元,总让人心里不舒服。

        在小区大门口记者见到了2013年12月30日该小区物业办张贴的有关车位费的通知。通知要求,无车库的和没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将统一按临时停车收费。

汉台区聚兴名苑小区强行一次收10年高价停车费

汉台区聚兴名苑小区强行一次收10年高价停车费

         聚兴名苑物业通知业主交车位费的通知   

         物业  要是录音和作采访笔记就拒绝采访

          当天下午14点上班时间,记者等到了物业经理王某,王经理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也未向记者出示有关的收费依据。当记者要作采访笔记时,她却以不让录音和作笔记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 李建民)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 12:14:54
      “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利用公共通道或者其它共有公用场地划立的临时停车泊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只能供业主临时停放车辆或者出租,严禁出售”。

       另按文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停放车辆保管服务的,应按程序进行车位收费登记评定,同时按相关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证》,明码标价,亮证收费。”

       文件还规定:出租车位、车库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签定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满足业主需要后,方可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个人,且每次签定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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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1-22 14: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区里住的都是有钱淫吧,我拷!一次收10年的费,你不怕你这公司能不能活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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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1-22 16: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收取10年2万元车位费不合法

        汉台区聚兴名苑小区收取车位费有没有物价部门的批准许可?2014年1月21日上午10点记者见到汉台区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长唐晓东。唐局长告诉记者,聚兴名苑物业收取车位费一事,该小区业主也向物价局反映过,该物业收费是经过备案登记且有物价部门收费许可手续的。只是该物业不按管理规定,一年2000元连续收取10年2万元的车位费不合法。他还说,车位费主要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服务费,必须按政府指导价;另一个是车位租赁费,必须是物业和业主协商约定。

        据了解,2013年4月7日汉市管发40号文件关于《汉中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规定》“不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车位使用权”或违反《合同法》规定,变相出租车位、车库。据悉,聚兴名苑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该文件规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物业公司提出租赁方案,并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出租”。文件还规定“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利用公共通道或者其它共有公用场地划立的临时停车泊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只能供业主临时停放车辆或者出租,严禁出售”。另按文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停放车辆保管服务的,应按程序进行车位收费登记评定,同时按相关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证》,明码标价,亮证收费。”

       文件还规定:出租车位、车库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签定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满足业主需要后,方可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个人,且每次签定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聚兴名苑物业属二类收费等级评定标准。那么,聚兴名苑小区的物业在文件规定和物价部门的监管下能不能合理合法收费,唐晓东局长表示局里会高度重视此事,当场表态多收业主的车位费一定责令物业退回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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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1-22 20: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开车的都是有钱人,只收你那么点,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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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1-23 1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中的物业服务太差劲,政府部门监管部到位、、、、、、不曝光就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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