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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5 1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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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宣判29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 39人获刑
记者日前从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截至春节前,汉中市已有汉台、西乡、宁强、略阳等4个县区人民法院,对29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进行了一审和宣判,39名被告因在生产销售豆芽过程中掺入“6-苄基腺嘌呤”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罚金。
2013年以来,汉中市在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重点整治豆芽生产销售行业,全市共清查331家豆芽加工作坊,收缴“毒豆芽”130余吨,刑拘75人,72人被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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