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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2014年新农合个人须缴费80元 白血病等或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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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15: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陕西省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出台,人均筹资标准调整至430元,各级财政补助350元,个人缴费80元。随着基金使用率和受益人次、医疗水平的逐年提高,从2007年新农合在咸阳全面开展至今,人均筹资标准从最初的50元调整至明年的430元,个人缴费则从10元调整至明年的80元。
基金使用率高受益人次提升

        2007年,通过5年试点,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在咸阳全面建立,“当年的筹资标准比较低,人均只有50元,农民个人只承担10元。”咸阳市卫生局合疗办主任池军文介绍,但由于当时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比较陌生,在基层筹资上遇到很大阻力,“农民当时还没有理解新农合,但当周围的人报销了医药费,真正享受到了惠民政策,筹资就比较顺畅了。”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成熟,基层医疗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农民的就医观念发生了改变,因看病难看病贵导致不敢看病的情况越来越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能报销90%,到县级医院、市级医院,以及省级定点医院都能按比例报销,受益人次和医疗水平也在逐年提升。”池军文说,合疗基金的使用率便越来越高,2010年以后,咸阳新农合基金的使用率一直在95%-99%之间,而全国2012年的使用率则高达105%,这意味着平均下来,几乎所有地区都已经透支。另一方面,每年的医疗药品、器械耗材的费用也在合理上涨,“势必就要根据情况调整人均筹资标准,以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

        政策已被接受筹资没有困难

        从2007年至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50元调整至365元,政府补助部分由40元调整至300元,个人缴费由10元调整至80元,“可以说是每年一调整,当然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也会相应的增加。”池军文说,陕西省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已经出台,人均筹资标准调整至430元,各级财政补助350元,个人缴费80元,“从目前的筹资情况看,农民对于新农合这项惠民政策已经接受,筹资已经没有困难。”为了保证基金安全,职能部门每年都在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综合管理、新农合政策制度落实、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小病大治,过度治疗的情况发生。

      据了解,2014年陕西省或根据情况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开展,除已经开展的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外,卫生部规定的包括肺癌、胃癌、白血病在内22种大病或可报销,“除了指定病种的大病保险,明年或还将探索利用合疗基金购买商业保险,进行大病报销。”池军文说,这种报销并不限定病种,只要自付部分达到一定数额,就可按比例报销,相当于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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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5 16: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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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化
报销病种:肺癌、胃癌、白血病等22种大病或可报销
报销方式:或探索用合疗基金买商业保险进行不限病种的大病报销(记者宋雨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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