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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一名厨师,与蒋某原本是夫妻,2011年2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李某仍对前妻恋恋不忘,多次表示想与蒋某复婚,却遭拒绝。2012年3月蒋某与胡某登记结婚,李某得知此消息后多次打电话纠缠蒋某,并与胡某在电话中争吵,且发短信互放狠话。
同年3月李某便从打工的地点新疆喀什赶回到陕西汉中,直接到批发市场上购买了一把单刃尖刀,又径直来到曾与前妻蒋某一起开的豆腐脑店中,一见面即与蒋某、胡某发生争执,李某拿出藏在衣袖内的刀,面对着胡某跳起来朝其后颈部猛戳一刀,致使胡当场倒地。胡某被鉴定为重伤,评定为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
李某因现场群众的报警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后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通讯员 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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