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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16: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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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方便了大家的交流,但是网络虚拟身份的不确定性,也使得微信成为了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在微信引起的违法犯罪中,受害人多为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不少人涉世不深、轻信盲从,更有不洁身自好吧微信当做追求“一夜情”“约炮”的工具。不法分子也正是在利用这一点,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盗窃、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
使用微信可以很方便地与周围陌生人互动交流,但正是这种不确定性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使得微信也暗藏陷阱。微信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受害人多为年轻人,他们涉世未深,往往轻信盲从。
下面将讲诉看看微信引来的6类危害,相信我大汉中已有不少人深有体会。所以还是转给身边玩微信的朋友吧!
一、摇来靓女手机被“涮”走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陌陌交友,相约见面,伺机窃取对方手机或随身携带的财务。
2013年5月,英先生通过微信“摇一摇”,摇到一位“靓女”。此后两人相约到酒吧聚会,“靓女”借英先生的iPhone出去打电话,结果连人带手机不见了。
二、摇出“恋情”女子失身失财
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陌陌、米聊搭讪,以唱歌、吃饭为由,骗取女孩信任,实施强奸行为。
2013年8月,孙小姐通过微信认识了张某,两人聊得很开心,便应张某邀请去了KTV唱歌。接着两人又去吃夜宵,两人玩到深夜11点多,孙小姐已有醉意,被张某带进宾馆后用威胁等手段强暴。
三、“摇”出暧昧 男子酒吧挨宰
一些年轻女子以加微信好友的方法骗取男士信任,将他们约到酒吧、咖啡吧进行高消费,骗取钱财。
2013年3月,陆先生通过微信认识一位女孩,双方约定见面,女孩带了闺蜜。逛街后,两位美女提出要休息一下,便带他们一起去一酒吧喝了几瓶红酒,结果陆先生花了5900元“埋单”。
四、微信招嫖 保证金“打水漂”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发布招嫖卖淫信息,再以需要“体检费”、“保证金”、“上门费”等为由骗取汇款。
2013年9月,做生意的赵某通过微信找到了一女子。女子微信主页上全是女性暴露照片,以及可以提供性服务之类的信息。于是,赵某拨打预留的手机号码,对方以提供上门服务费交保证金、服装费、保护隐私费等,让赵某先汇款。赵某还真接连汇款4万多元。可在宾馆等了大半夜,也没见小姐上门,这才发现被骗。
五、微信遭遇盗号 专骗亲人钱财
不法分子利用微信账号安全设这漏洞或通过发送钓鱼网页,盗取微信账号和QQ号,以骗取受害人微信通讯录,进而再冒充亲戚朋友,以要交学费、急用钱等各种名义要求汇款。
2013年4月,杨同学收到表弟的微信称自己向同学借了钱,希望他帮忙先汇款6500元还给其同学。杨同学便通过网上银行,向对方汇了6500元。此后,他再联系表弟说起此事,才知道表弟微信账号已经被盗。
六、“漂流瓶”没飘来奢侈品
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摇一摇”、漂流瓶和LBS等功能,随机向手机互联网使用群体发布具有诱惑力的购物广告,如名品代购、低价促销等,而这些广告中的物品价格都明显低于市场价,从而抓住消费者来满足虚荣心又贪图便宜的心理,骗取钱财。
2013年6月,袁女士在微信上发现一个叫“奢侈品厂价直销”的账号在卖包,与对方谈好以1300元的价格购买2只名品包包。袁女士按说定的程序,向对方转账1300元。可等了一周,仍未收到货,这才发现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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