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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1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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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风俗习惯能不能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在自觉不自觉的改变着传统习惯,慢慢形成一个新的传统习惯。就依结婚为例的,咱们的传统习惯中,在上世纪中期,人们认为做席必须在自己家里,只有人缘差的人才从饭店请人做席,现在你还坚持这个观点吗?还有传统风俗中的结婚“四大件”、“三金”什么的,现在不都在发展着变化吗?其实,历史的发展本来就是一个自身不断扬弃的过程,有些传统会流传,有些传统会消失,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事和物。
2、是不是一天闲的真是么事了去管的?
这个问题其实很让人纠结的,是不是可以试着这么回答,就是不管这些事情,他们在你的思想也是一天闲着对吧?何况搞经济和管下一些影响形象的传统习惯应该不矛盾吧?
3、对象是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小喽啰也要禁止。
这个肯定的。因为在怎么小的喽啰,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都不仅仅承担着服务的职能,也承担着移风易俗的责任。同时,在这儿也吐槽下吧,咱们不能在指责这些小喽啰的时候说他们都是惹不起的老爷,是难缠的“小鬼”,在需要的时候又变成了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看世界的喽啰了对不?既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应该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样子是不?
3、与其禁止,为啥不把他作为一种特色的同时在引导领导们眼里好的“风俗”呢?而是不加区别的一刀切的禁止?
特色这个事情,有的高雅,有的恶俗,如果要拿来向外宣传,至少应该不伤咱们的尊严,就像前几年报过的,有个地方把鬼子抢花姑娘也作为宣传的噱头一样。
4、县里下文件要禁止结婚“背媳妇、挤媳妇”
搞了半天,才发现这是个伪命题。县上下文件禁止的是领导干部(就算扩大到小喽啰)在大街上“公公背媳妇”,这里面本来就明确了一个,对象是领导干部,并不是禁止;第二个应该是禁止的是在公众场合。如果在你的私人地盘,并没有禁止吧?
话说回来,不准“挤媳妇”这个事儿还真木有听到过。(星1980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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