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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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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出“处罚空房”
空置房,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一直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因素。那么,该如何控制空置房?近日有专家提出,对空置房进行处罚。
10月23日,国务院参事陈全生提出解决房价的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其中最后一项“处罚空房”,引起争议。陈全生对其解释是,处罚空房是指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
不过这一说法很快被否定了。德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处工作人员安德烈亚斯·霍芬向《北青报》记者证实,“房屋空置率超过10%的市镇,地方政府会推倒无法出租的住房”和“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房”的说法均不属实,网络上流传的这两种说法并不成立。
当然,此前也有专家提议,应设立空置税解决空置房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此前接受采访时曾建议,以后不光考虑征收房产税,还可以效仿新加坡,适当考虑征收房屋空置税。在他看来,“有的煤老板一下有一百套房屋,没有时间和精力打理,只能全部空置。只要过几年房价涨了50%绝对合适,但是这对于社会资源来说是极大的占有和浪费。”
2010年《学习时报》曾刊文谈国外对空置房的管理。文章就曾提到法国征收空置税的办法:许多法国人拥有不止一套住房,如果第二套住房基本不使用,该套住房则需按面积交纳空置税。一旦作假,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在法国的一些城市中,房屋闲置的第一年,业主必须缴纳的罚金为房款的10%,第二年为 12.5%,第三年为15%,以此类推。
尽管现有空置房数据难以作为调控楼市的依据,但住宅高空置率已成为目前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正如财经评论员许一力(微博)所认为的,这种囤房居奇的前景是非常可怕的,中国对待空置房的态度实在是太温柔了点。
难以承受高房价的人,不得已还要承受高房租,生活质量被居住成本严重挤压。此前,房租连涨40几个月的报道,也曾让人们大感活得不易,一个月收入过半花在租金上的人更不在少数。有观点便认为,要想遏制房租持续上涨,就应采取措施将空置房逼向租赁市场,盘活地产存量。但是采用什么措施将其逼向市场呢?如果是按照上文专家所讲,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又会因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而备受抵触。无论如何,有关空置房标准、及其征收办法的争论在今后只会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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