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更多
猜你喜欢
查看: 1340|回复: 3

[惠民] 陕西:有车有两套房不得纳入低保

[复制链接]
a
0 0
  @ME: 
发表于 2013-10-28 11: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低保政策,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列为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同时规定低保申请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直接受理。

      《意见》规定,申请低保者,必须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根据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居民低保或农村居民低保;和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拥有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人均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拥有两套(含)以上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将不得纳入低保。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郭伯权说,这些制度的建立,将避免以往存在的骗保、关系保和人情保、分户保的问题,使这项基本的民生保障制度,发挥更好应有的作用。

       据统计,截至目前,陕西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4万户,72万人,人均月补助246元;农村低保对象86万户,203万人,人均月补助118元。(记者梁爱平)
发表于 2013-10-28 16: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中房产信息网
看来我天朝真是高度发达啊,低保者都有房有车。
a
0 0
  @ME: 
发表于 2013-10-28 20:48: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房无车,能申请低保吗?
a
0 0
  @ME: 
发表于 2013-10-29 08: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是惠民的好政策,可总被一些黑心的贪得无厌的人占有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