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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校长陪餐”和“梯子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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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3 20: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近日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文件,以政策“打包”的形式强化学生营养餐规范管理,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学生信息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中,引起热议的莫过于“校长陪餐,餐费自理”的规定。之所以出台“实施细则”,是因为教育部门发现了在营养餐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地方营养改善经费下拨缓慢、甚至临时挪用;食堂建设存在大量资金缺口;缺乏营养改善的配套资金;多地购买定型食品、营养餐“营养”流失;营养品单一并面临存储问题;零食商补助中套利、学校吃回扣;企业供餐存隐患、食品安全让人忧;监督机制不健全、各地事故频发;过程管理存在漏洞;相关职能部门边界不清晰;营养知识比较匮乏;民间与政府力量的配合不默契……“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于是就有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春季调度会日前在京召开,就有了全国学生营养办公布各国家试点省份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数和监督举报电话,就有了全国学生营养办公布各国家试点省份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数和监督举报电话,就有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就有了“校长陪餐,餐费自理”的细化规定。
  初次见到此规定,感觉眼前一亮,这种“人性化”的规定,确实能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校长是学生营养餐的直接监管人,“校长陪餐”,你还会自己食用不合格饭食,还会和供货企业达成默契,弄出什么“猫腻”吗?
  再细细思量,发现“校长陪餐”的规定疑似“美丽的童话”,太过天真。此“疑”的根据有三:
  一是制度制定者并不了解营养餐配备的操作程序。据笔者所知,全国各地的营养餐都是由政府出资,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再向学校派送,由学校接收的。如果涉及到吃回扣等问题,导致营养餐的“营养”缩水,那也不是一个小小的校长所为,其中定然会有一条利益链,而这利益链的末端才可能是校长。用“校长陪餐”的方式,是从末端来解决问题,链条还是存在的。
  二是制度制定者太低估了商人们的智商。“无利不起早”,企业要追求效益,并且希望效益最大化。当然,有责任的企业应该学会担当,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但现实中总有一些不良企业利欲熏心、利令智昏,想方设法钻制度的空子,逃避监管。试想,某营养餐企业既然能和校长达成默契,克斤扣两、以假乱真,“校长陪餐”,就不能再整出“特殊”的“校长餐”吗?
  三是“校长陪餐”谁来监管的问题。学生营养餐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多多,关键是监管不严。“校长陪餐”,制度的关键字在于“陪”,“陪”没“陪”谁来监管?在目前各地家长委员会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校长、教育主管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监而不管、管而不严的现象依然会存在。难道还像今年高考押送试卷一样,搞个“全程监控”“无缝对接”,由教育部直接通过录像监控不成?
  由是,笔者武断地判断,“校长陪餐”也只是个传说。于是,想到了今年安徽省的高考作文题中的材料:某公司车间角落放置了一架工作使用的梯子。为了防止梯子倒下伤着人,工作人员特意在旁边写了条幅“注意安全”。这事谁也没有放在心上,几年过去了,也没发生梯子倒下伤人的事件。有一次,一位客户来洽谈合作事宜,他留意到条幅并驻足很久,最后建议将条幅改成“不用时请将梯子横放”。
  还是加大调研力度,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维,寻求解决营养餐问题的“横放”之法吧。 (文:沈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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