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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认识的对象,咋骑走摩托车后不见踪影了呢?王某利用女友李某做掩护,以试车为由,骑走汉中一摩托车店里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后逃走,留下焦急等待的李某向店主支付6500元作为赔偿。近日,王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个月。
2012年9月底,年近30的王某通过某报纸上的征婚启事认识了女青年李某,相处之中觉得还不错,两人便建立了恋爱关系。11月份的一天,王某说自己想买一辆电动车,便邀李某和自己一起去车行看车。在李某的陪同下,走进汉台区的一家车行,王某看中了一辆车,便跟店主商量让自己试骑一圈看看上路情况。店主见当场有李某在,没有多想就同意他骑走一辆蓝色摩托试车。过了一段时间,等待中的李某见对象还不回来心里着急,就拨打他电话,不料,这时王某的手机已经关机,联系不上了。李某便跟店主商量再等一会,谁知等到了晚上王某也不见回来,店主见王某一直未将摩托车送回,便将李某留下,经过双方协商,由李某先行支付店主6500元购车款。
之后,王某电话也打不通了,人自此不见踪影。李某没想到相处两个多月的恋人,竟然为了一辆摩托车骗走自己积攒已久的辛苦钱。于是便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迅速破案,将王某逮捕,追回的摩托车已经返还给李某。
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姜晓玲 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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