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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略阳女大学生散布网络谣言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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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3 10: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8月10日凌晨3时许,略阳县两名青年跳入嘉陵江自杀,事发后我局兵分两路,全力开展搜救和调查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搜寻,先后于8月10日和12日上午将两名跳江青年尸体打捞上岸,并迅速查明了事实真相。在对跳江者的搜救和打捞过程中,我局协调“略阳县安捷应急抢险救援中心”(私人公司,提供有偿服务)协助,对死者尸体进行了义务打捞,在打捞任务完成后,我局和该该公司没有向死者家属收取任何费用。   h9 Y$ O2 o/ e) i3 Z- R4 `9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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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8月17日以来,有人通过QQ空间、微信、贴吧等网络媒体,发表了《致二个年轻的生命,略阳的孩子、转起》的网贴,散布公安机关在事发后“不是立马开始搜救而是开始了漫长的录口供”、“警察局的人帮助搜救,一天居然要4000~5000块钱”的不实谣言,扰乱了舆论环境,严重损坏了公安机关形象,也引起了少数网民对两名跳江青年的负面议论,令死者家属更添悲痛。针对这一情况,我局迅速对这一网贴进行了查处。 ' w  B$ l' T$ C5 o

* s+ K; T% }% d8 G# ~         现已查明:发帖人刘某某,女,现年20岁,家住略阳县郭镇,现在西安某大学上学,暑假期间回本县生活。8月17日12时许,刘某某利用其手机登录QQ及微信,以“桔子”的笔名,先后在其QQ及手机微信中发表了《致二个年轻的生命,略阳的孩子、转起》一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1项之规定,本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但鉴于其认错态度好,又系在校大学生,2013年8月20日,我局决定对刘某某处罚款200元处罚。 % q. f7 ~$ h) R4 `5 o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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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网友:发帖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真实性等“底线”。(policely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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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3 11: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畅所欲言并不代表没有底线地胡言乱语,应坚持信息真实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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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3 13: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守住“七条底线”是每一个网民的责任与义务!3 w" j8 {0 j+ F2 l& i. k0 t7 w( b0 m
“七条底线”:
2 \/ H6 b7 H5 w" ^8 Y一是法律法规底线;& j& U0 j0 |  }$ Y+ P& ^' z" K
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 j. d0 r( Y2 H三是国家利益底线;" F7 M4 i1 V9 L0 L6 ?3 i( m
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2 }) i: A7 F  X, v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5 ^2 f; }0 g0 R( W4 n
六是道德风尚底线;# Q' s" ~2 r  y* {6 _4 Q' J$ m. y
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 |: I  B: J+ O8 ?0 H" ~* D/ u"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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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3 14: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叫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大学生写文章抒发下自己的情感没错,但内容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底线。支持gongan部门给予的适当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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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3 16:5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有风险,发帖需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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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4 10: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那个秀文笔的,我还当她是死者亲戚,原来是不相干的人,而且发的内容是道听途说,欺骗吧友,应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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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4 12: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会多传播正能量,多谈风花雪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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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4 19: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你诋毁警察,要不是警察念你是在校大学生不行政拘留你,恐怕你就要被劝退了吧2 ?  j5 y9 J, b2 z5 d& l5 {
处置比较轻,重在救灵魂。因是学生,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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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5 16: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弄的人都不敢说话了,所以低调还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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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9-3 10: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有风险,造谣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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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9-15 13: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条底线应遵守,突破底线是玩火,罚款两百长记性,明天少个刘火火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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