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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南郑县检察院首例强制医疗案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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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16 11: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5月19日上午8时许,南郑县忍水镇黄河村村民赵某与其母李某在家门口因琐事发生争吵,互相对骂,被激怒的赵某回家中取了一把锄头追赶李某至门前树林边,挥起锄头向母亲李某头部连击数下,李某倒地后,赵某继续向李某头部和身上连击数下,致李某死亡。作案后,赵某将锄头扔到自家厕所房顶,逃离现场。当日下午民警将其抓获。经法医鉴定李某系钝器致头部损伤造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z5 @  a9 Z' c/ A9 o% Z1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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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侦查过程中赵某亲属反映其有精神病,经常骂人打人,自言自语,曾到精神病医院治疗过。南郑县公安局聘请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精神病人赵某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经鉴定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监护治疗。3 x2 o; g! m- 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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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郑县公安局向本院移送强制医疗意见书,我院经过审查认为赵某实施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强制医疗。于2013年8月7日向法院提出对赵某强制医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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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医疗程序系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之一,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又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任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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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6 13:14: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中房产信息网
对这种人就应强制监管,还老百姓一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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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16 22: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也有一个有精神病的,家里去年把他送到汉中精神病院去了几个月,花了一万多,因家里有其他病人,无力支付。今年这个人一直在家,时常发病,骂人,打人,连他老子都打。每次我都离他远远的,附近住个这样的人,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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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17 10: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离我家不到100米就有一位,前几年外出打工,走时正常人一个,不久回来就这样了,时好时坏,大约22岁,有时病发或喝点小酒,就会粗野地骂人,或是拿石头追着他老爸打。边上的人一看他病发,就赶快找到自家小孩,关好门,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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