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在实施盗窃,但为了挣几个小钱,仍驾驶出租车接送运输,不料自己也成了盗窃犯。近日,涉嫌盗窃的罗某,被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36岁的罗某是四川省巴中市人。2013年1月16日下午,王某(另案处理)找到罗某,提出给他三百元钱到陕西省镇巴县去拉东西,并告诉他去了就知道了,罗某当时就怀疑可能不是正道,但为了挣点钱还是答应了。当晚,罗某开车载上王某来到镇巴县黎坝镇,王某让罗某将车停在路边,自己一人进村先后盗窃孙某、刘某等四户村民家的土鸡18只、腊肉200余斤,用蛇皮袋装好后分多次搬到罗某的车上,此时罗某已完全明白王某是在实施盗窃,但他并未提出反对。 次日凌晨四时许,罗某驾车在返回途中,被镇巴县公安局民警在三元镇万僧寺处设卡现场抓获。经物价评估,此次被盗物品价值4000余元。(郑扬 刘珺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