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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南郑吃货买来土枪欲猎杀野猪尝鲜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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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7-11 21: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某家住南郑县黄官镇一偏远山村,这个地方常有野猪出没,村民说特别是在夏季,几乎每晚野猪都会下山偷吃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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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听闻邻居讲述野猪事件后,陈某都很兴奋,更加垂涎野猪的美味。但野猪极为凶猛强悍,使用普通工具恐怕很难逮到它,思来想去,陈某认为,要想逮到野猪,只能用枪。可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杀伤力强的手枪,普通老百姓无法获取,这可急坏了陈某。后来,陈某听说,在有的村子可以买到土火枪,从此,陈某便萌生买土火枪打猎饱口福的念头。2012年9月,陈某花50元从一个陌生的老人手中购得土火枪2支及部分黑火药,准备用于上山打猎。谁知,这些土火枪还没派上用场,就被警察发现了。! K$ t: ]7 _) X& k3 L,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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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6日,南郑县公安局民警在下乡走访时,将陈某藏匿于家中的土枪和黑火药查获,并予以收缴。经鉴定,涉案的2支土火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结构完整,性能正常,有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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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K" Z4 e( d3 N" C  日前,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南郑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案发后陈某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且系初犯,其所在村委会请求对陈某从轻处罚并愿意加强对其帮教,遂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南郑县检察院 贺豪 古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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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7-12 12: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子耍地方大啊,我等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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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7-12 14: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年为打野物所出的安全事故也够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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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7-12 22: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欺负农村人,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报道,京城四少其中之一,开军牌照车,别人开车把他的车擦了,那家伙 也是京城的有钱人,四少之一拔出手枪抵在另一个人头上,这事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的,后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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