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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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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各县区结婚(离婚)申请审批程序
㈠结婚登记
办事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提交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大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3张(可办证时拍摄);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当日办理。
㈡离婚登记
办事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提交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两张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可办证时拍摄)。
5、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⑴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⑵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⑶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当日办理。
㈢撤消婚姻登记
受理条件:
1、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办事程序: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提交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
2、要求撤消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当即办理。
㈣补领婚姻登记证
办事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提交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结婚证合影照3张、离婚证单人照各2张);
3、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证明材料须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办证日期及原证件号码),当事人遗失或损毁一本婚姻证件,申请补领的无须提交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其他证件要求相同。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当即办理。
㈤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事程序:声明——受理——查档——出具
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申请人的申请书;
3、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申请时,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当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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