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统计局获悉,2012年陕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073元,比上年增加了4930元。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2753元,比上年增加了3909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 统计范围: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省共调查5.8万家,就业人员411万人。 平均工资:43073元同比增加4930元 去年,陕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073元,与2011年的38143元相比,增加了4930元,同比名义增长12.9%,增幅下降1.4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同比名义增长13.5%,增幅下降0.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8%。 区域对比:陕北最高49032元 陕南最低37646元 分三大区域看,2012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陕北、关中和陕南,分别为49032元、41886元和37646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陕北15.3%、陕南13.3%和关中12.5%。 行业对比:科研行业最高 住宿餐饮服务业最低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与上年相同,分别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6039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0倍;金融业5799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5倍;采矿业5755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3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也与上年相同,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2500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8.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676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2.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0802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1.5%。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42∶1,比2011年的2.63∶1差距有所缩小。
城镇私营单位 统计范围: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2012年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全省共调查7280家单位,约占全省9.48万家私营单位的7.7%。 平均工资:22753元 同比增加3909元 2012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2753元,与2011年的18844元相比,增加了3909元,同比名义增长20.7%,增幅提高3.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2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7.4%。 区域对比:关中最高23434元 陕南最低18965元 分三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关中、陕北和陕南,分别为23434元、23122元和18965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陕北21.1%、关中20.9%和陕南19.8%。 行业对比:房地产业工资是全省平均水平1.21倍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418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0倍;采矿业30298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3倍;房地产业2761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1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1951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85.8%;住宿和餐饮业2026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89.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49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90.1%。( 宋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