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汉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融资诈骗案作出判决,对涉嫌非法诈骗他人30万元财产并且伪造自杀假象企图“金蝉脱壳”的蔡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据悉,被告人蔡某以经营汉台区内的一家酒店需资金周转为由,经朋友介绍向被害人陈某借款,并利用自己真实的房屋信息伪造一份假房产证交给陈某作为抵押,以此诈骗被害人现金30万元。后因被告人蔡某的酒店经营不善,不堪生活压力便伪造了自杀假象离开汉中“金蝉脱壳”。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主动退还了被害人30万元人民币。 该案由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经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检察官提示:因融资而导致的诈骗案屡见不鲜,该案中被告人利用伪造的房产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现金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本案与其他案件不同之处在于,诈骗得手后被告人伪造了自杀的假象,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常见的融资诈骗多以高额利息、利润作为回报诱骗被害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和创业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相信可疑的企业和个人,对于投资者在投资之前要亲自作详细的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不能轻易相信对方许诺的高额回报,对于不熟悉的投资领域应该事先咨询行业专家和法律人士。(刘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