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有新变化,提取条件放宽,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可“互提”公积金,同时,还增加了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其次,租房、养房、重大疾病也可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增加装修贷款 最高可贷30万元 4月17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4月10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表示,自发文之日起,汉中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贷款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装修房屋的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其装修贷款额度与未清偿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贷款申请地的最高额度,即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不含车库)。 提取条件放宽 直系亲属可“互提”公积金 同时,《意见》指出要放宽提取条件,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可“互提”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住房时,在取得公积金所有人的同意后,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的住房公积金。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在五年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低保留三个月。 允许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允许借款人(或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低保留三个月)归还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不超过本人贷款余额,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借款人公积金联名卡或还款卡内进行还款。 租房、养房、重大疾病均可提取 开展租房提取业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面积确定年提取额,总额不超过6000元、每年提取一次。 支持职工“养房”提取。缴存职工支付自住房维修基金、装修款等“养房”环节消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房屋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确定。 允许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可同时进行 个人住房还可组合贷款,正常缴存职工在申请商业贷款的同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价(含车位、车库价款)的80%。 根据《意见》,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办理网点扩大到各合作楼盘和受托银行,同时,取消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由单位盖章确认,改为由个人如实填报、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查认定的办法;取消个人住房贷款由开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记者 王雨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