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汉中市共兴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674处,解决了135.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在工程建设中,市发改委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项目实施中,对规模较大的工程实行旁站式监理,对规模较小的工程实行巡回式监理,注重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控制,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等“三检制”。严格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对基础部位,隐蔽工程如管沟开挖、基础地基等部位及时进行验收签证,工程整体竣工后,对照设计批复的建设标准和内容,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责令返工重建。坚持推行项目公示制度,公布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小型供水工程,坚持主要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巡回监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采取打捆招标或择优选择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并及时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记者刘丹通讯员马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