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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汉中一业主称开发商随意更改规划?看官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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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08: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台前进路西段“华建上城”小区,欺瞒购房者随意更改朝南向楼层高度,立霸王条款“要挟”购房者签订“华建上城业主告知书”2017年初,当时售卖的为现在的9号楼与14号楼总层高31层,与华建上城售房人员反复核实在前进路边,所购买房子正南向还有一排房子,但楼层总高不超过26层。都要比现在售的9号楼与14号楼层低,也与售房人员反复核实,售房单位肯定告知,正南方9号楼与14号楼前面楼层规划高度不超过25层或26层。最终选了一个高出前排26层以上的房子。2018年房子完工,年底交房,补交30%以上首款,但同时告知,购房9号楼与14号楼 前方正南方向,规划变更,楼层加高30层以上。6 s- Z! ]0 \  Q7 ~0 t
         汉中一业主称开发商随意更改规划?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 r. Y. ]! x        1、关于华建上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事宜。华建上城项目由汉中市华建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向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提交了《华建上城区域保障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图设计方案调整申请》,并在之后提交了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文本。经审查,鉴于该项目调整为适应区域棚改安置需要,且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同时日照、间距等符合规划管理相关规定,7月25日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在项目现场及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网站进行了项目调整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四户小区业主向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反应调整影响采光的问题,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反应问题业主详细的讲述了日照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及住宅日照设计相关规范要求,业主对反应征询讲解的审批依据满意。在公示期间市民来电来信反映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同意答复后,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依法对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规划调整方案进行了批准。
' L% N- L  C9 L$ r+ F  {        2、关于华建上城业主告知书事宜。市民来信来电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前必须向购房者履行本次规划调整事项的告知事宜,做到购房者对所购房屋项目的规划设计情况的了解知情,来予以保障购房者的根本利益。因此,信访人反映的交纳房屋30%以上首付款时收到的“华建上城业主告知书”是建设单位履行告知义务的必要前提,是房屋销售买卖前消费者对房屋知情权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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