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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镇巴 通报4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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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9 07: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为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剑指“懒政”、“怠政”、“庸政”,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突出问题,镇巴县通报了4起典型案件。- Y/ D" ]1 U4 Y; v% P
        1、镇巴县赤南镇梅坡村包村干部凌登福工作失职的问题。赤南镇梅坡村包村干部凌登福在任梅坡包村组长期间,在精准扶贫对象户确定过程中,工作不细不实,把关不严,审核不准,违反扶贫“10个排除条件”规定,将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确定为扶贫对象户,工作失职。经赤南镇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凌登福同志警告处分。" F9 A+ w! x) D' Q( I7 L" B
        2、镇巴县简池镇农综站站长程开军监管不力的问题。简池镇农综站站长程开军,因监管不力导致该镇杨家营村村民李光奇违法滥伐林木材21.35立方米,村民李成兵违法滥伐林木材24.22立方米的违法事实发生(目前二人已被刑拘)。程开军作为农综站站长负责本镇辖区内林木采伐监管,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致使李光奇、李成兵二人滥伐林木犯罪行为的发生,造成林业资源被破坏。经简池镇党委2017年6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开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 `! {# E3 A6 H  F- ]' i& |        3、镇巴县杨家河镇构园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怀成贫困户识别不准的问题。杨家河镇构园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怀成负责该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在2016年回头望过程中,工作不细不实,把关不严,审核不准,违反扶贫“10个排除条件”规定,将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确定为扶贫对象,并被省上反馈和通报,影响恶劣,工作失职。经杨家河镇党委2017年5月29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怀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汉中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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