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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知识] 汉中网约车是否合法 政府刚发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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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0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得到消息,汉中将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改革,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逐步实现两种业态融合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改革内容中提到,全市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逐步推行市场价,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出租汽车数量实行政府统一调控,中心城区(包括南郑县)出租汽车(含巡游车和网约车)总量,2017年底前控制在1200辆,以后根据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需要进行调控。
        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数量控制在3家以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汉中市区域内经营的,委托市交通运输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支持现有出租汽车企业组建网约车平台公司实现转型。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可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和从业资格。
        网约车车籍应在汉中市注册登记,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统一车身标识,对于符合标准的车辆由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一种方式,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当为营运车辆,而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是指个人所拥有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
        我国对于营运与非营运车辆实行严格区分管理,二者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监测、报废年限、保险税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因此,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但符合条件的私家车按程序申请经核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后,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虽然仍为个人所有,但已转变为营运性质。(来源: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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