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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投诉:近日,市民吴女士反映,自己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已有两年,今年2月19日因个人婚事向老板提出干到月底离职,但老板却坚持要其干到重新招到人为止,并称如果吴女士一意孤行,将扣发当月工资与入职押金。
吴女士说,她于2015年至今在汉台区东一环路丰辉广场附近的“湘味源”餐厅做服务员工作,入职时按店里要求交了200元押金,但并未开收据。虽然工资不高,但是自己工作一直勤勤恳恳。“2月19号我给老板和领班提出干到本月底要辞职,老板却说不管有任何事都要干到3月底,等他招到人才能走,如果我自己离职了,不给发当月工资和退押金!”据吴女士反映,该餐厅之前离职的员工大都没有拿到当月工资与押金。
吴女士表示,当时自己入职并未和餐厅签订用工合同,现在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查处这种未签订用工合同的雇佣方式,维护社会基层员工的劳动权益。
记者核实:华商报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了汉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遇到类似吴女士的情况,可本人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相关事宜。如果有因为离职引起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申请劳动仲裁。 (华商报 作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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