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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汉中市交警二大队拘留一名损坏交通护栏肇事逃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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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7: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在全市道路交通今冬明春严打整治百日行动中,市交警二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2·3”损坏交通护栏逃逸司机谭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拘留10日,机动车驾驶证记扣12分的行政处罚。
        2月3日1时30分许,汉中中心城区天汉大道卫校门前路段,一段长达50余米的交通隔离中心护栏被撞毁,肇事车辆逃逸,现场只遗留一些“尼桑”牌汽车进气格栅和大量蓝色车辆碎片,其它无任何线索。接到群众报案后,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出警进行现场勘查,接到案情汇报后,交警二大队教导员胡德立高度重视,指示事故处理中队连夜收集固定证据,全面排查,依法严惩。经过办案民警连续72小时作战,通过日产汽车4S店调取资料、案发周边监控探头、大数据分析肇事车辆行驶轨迹等全力排查,最终锁定了陕A21***号肇事嫌疑车辆,在办案民警的询问下,陕A21***号车主谭某某(男,43岁)追悔莫及,如实供认了其肇事逃逸违法事实。2月7日,肇事者谭某某因交通肇事被交警二大队予以行政拘留。
        据悉,当日夜晚谭某某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天汉大道卫校医院门前路段时,因开车时接打电话撞坏了道路中心护栏,发现没有其他群众看见,抱着侥幸心理快速从现场驾车逃逸回到家中。
        近年来,驾车接打电话、看短信、微信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大隐形杀手。相关资料表明,开车打电话导致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下高出4倍。另外,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肇事逃逸车辆一般将会被认定事故全责,肇事逃逸驾驶员将面临罚款、记分、拘留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会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同时,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开车时打手机时注意力分散,会导致大量违规驾驶行为,驾车出行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随时注意观察路况,确保交通安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肇事逃逸的,将从严处罚。(来源:汉中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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