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谎称可以帮忙办理车辆运营证,骗取被害人钱财。近日,汉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西学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9月,被告人徐西学在被害人林平家所开的饭馆吃饭时,得知林平无工作,便答应帮助他咨询出租车营运事宜。第二天,徐西学带林平到某驾驶服务大厅咨询,被告知林平不符合出租车运营资格。徐西学便产生诈骗林平钱财的想法,他向林平编造了自己系汉中某出租车公司办公室主任的亲戚,可以帮林平办理出租车运营资格证的谎言,在之后的两个月内,被告人徐西学假借杨某某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及伪造虚假文件材料、证件方式骗取林平的信任,并以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办理工作牌费用、计价器等各种费用为由,多次骗取林平现金累计达9648元。 汉台区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徐西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不受非法侵害,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骗子之所以能够得逞,无非是利用被害人急切的心理,一切低劣的伎俩稍加辨别就能识破,天上不会掉馅饼,旁门左道是行不通的,靠自己的辛勤付出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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