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874|回复: 0

[文明交通] 南郑一中学生骑摩托车出车祸 致其父当场死亡

[复制链接]
a
0 0
  @ME: 
发表于 2016-4-22 0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11月23日,未成年人韩某驾驶陕FSN80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后乘坐其父韩某某,由南郑县濂水中学返家途中,由于操作不慎,与相对方向而来的刘某驾驶的陕F5361A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其父当场死亡。

    经查明,韩某当日驾驶的摩托车系我国法律范围内的机动车,且韩某在驾驶时未满18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韩某未满法定年龄,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故韩某属于无证驾驶,事故责任书认定韩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面包车司机刘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韩某某无事故责任。

    事发后,韩某于2015年11月25日被南郑公安局立案侦查。近日,韩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被侦查终结后移送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西部网  通讯员 白静)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