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汉中市官方网站获悉,2016年2月17日汉中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 & [, J8 H8 {) f2 F" t. i
任命: 杨乾坤同志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一同志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 t* U: [& z( X2 U) I' a- K0 X
免去: 张永志同志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琨同志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 w* u' N* ]( N( |1 F+ R
决定任命: 马军同志为汉中市水利局局长; 纪明同志为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余春同志为汉中市统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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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免去: 王基刚同志汉中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文学同志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 [: N/ A3 N2 ?
任命: 杨明德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华商记者 袁小锋) V$ c0 ^2 [' C5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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