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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汉中五保老人过世三年 补助还被按时领取 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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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20: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保户”供养对象已死亡三年,村文书却利用职务之便隐瞒不报,骗领并私分国家“五保户”生活补助金和养老补助金达29960元。近日,洋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0 Y: R& n, \' Z1 r% k

五保老人过世三年 补助还被按时领取

五保老人过世三年 补助还被按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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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1996年6月至2015年7月,高某任洋县龙亭镇某村村文书。2012年,高某的叔父和婶娘先后死亡,二人生前属于该村“五保户”供养对象,享受国家“五保户”生活补助金和养老补助金。按规定,“五保户”死亡后,其所在村组村文书应在次月向镇政府上报注销,终止死者生前享受的一切国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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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当父母去世后,高某叔父的女儿高某某向他提出对父母死亡的事实隐瞒不报、继续领取补助金二人私分的请求,高某表示同意。直至2015年2月,二人共骗领“五保户”生活补助金和养老补助金29960元,其中高某分得24860元,高某某分得5100元。5 B1 \' ]* m% x! X5 Y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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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利用担任村文书的职务便利,伙同高某某隐瞒不报本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已死亡的事实,骗领国家“五保户”生活补助金和养老补助金,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鉴于二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积极,并及时退缴了赃款,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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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09: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中房产信息网
谁吃了的,让他当众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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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6-1-25 14: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干部、居委会里有好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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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6-1-25 19: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干部的身上都沾满了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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