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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 汉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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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1: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将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汉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权威解答

汉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权威解答

     1、汉中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适用范围?

      答:夫妻双方一方户籍或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均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如何办理申领手续?

      答:将全面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对生育两孩以内(含两个)孩子不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3、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若再生育的有何规定?

     答: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各项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此前享受的不予退还。2016年1月1日之后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要予以追回。

      4、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是否可以继续申领?

      答:2016年1月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在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现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颁布前,可继续申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不再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

      5、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领取有何规定?

      答: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符合二孩政策生育的时间界限如何区分?

      答:2016年1月1日以后所有新出生的二孩都应当是符合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之前的违法生育行为仍然按照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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