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百度汉中吧网友反映“汉中中学新校区食堂吃出虫”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回复
一、陕西省汉中中学食堂于今年6月底迁到新校区,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件编号:陕餐证字(2015)第610702-0402号;法定代表人:文庆华;许可范围:学校食堂;发证日期及有效期为2015年6月18日—2018年6月17日。食堂经营主要由西科餐饮管理公司负责。
二、9月6日上午,汉台区食药监局、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队、七里街道办食药监所联合对汉中中学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对该校食堂食品、食品原料、库房、加工制作流程和食品制作功能区等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粗加工环节以及功能区域规划不合理,菜品清洗水池较少,员工摘菜环节不细心;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和制售等环节存在部分不规范问题,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建立进货台账以及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理还不够规范。通过现场向学校食堂负责人及学校分管领导询问调查,该校学生曾在饭菜中吃出过虫子并向校方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
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汉台区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学校食堂迅速对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开展自查,并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操作规范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地整改。现场检查结束后,汉台区食药监局约谈了该食堂负责人以及学校分管领导。针对此次帖文反映的问题及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并案处罚。针对学生在就餐中发现虫子事件,责成学校及食堂经营方与投诉人当面协商处理,妥善处置相关诉求,做好投诉人的安抚工作。汉中中学负责人表态,一定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并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意见的征求,严格按照食品操作规范要求,确保师生饮食安全,避免发生类似事件。
四、9月6日下午,市食药监局分管副局长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赴汉中中学督导事件的查处工作。在汉台区食药监局分管领导、学校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的陪同下对该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检查。随后,召开由汉台区食药监局、七里街道办食药监所、校方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参加的行政约谈会,就加强该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1、要求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2、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违规行为;3、要求该校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近期由汉台区食药监局指导,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演练;4、要求该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负面舆情,及时做好引导,防止事态扩大。
五、为进一步督促该校抓好有关问题整改,汉台区食药监局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现已进驻汉中中学,监督指导该校食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彻底整改,并建立健全内部长效管理机制。对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市食药监局将进行跟踪督查。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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