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招生办安排部署2015年高考获得奖项或称号以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报工作。要求各县区、各生源学校认真落实陕西省高考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新规定,规范程序、严格标注,确保高考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今年,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陕西省对2015年高考照顾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是取消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项目;
二是符合条件考生分别填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获得奖项或称号考生证明表》或《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证明表》;
三是考生获得的奖项或称号记入高考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不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四是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条件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以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可按规定在高考总分上加分投档、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分投档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赵平辉 赵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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