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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7: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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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民营企业个或个人商业贷款很难从银行弄到钱,催生出汉中以及其他城市一样普遍存在的民间融资机构(投资公司),而投资公司的钱又是在靠吹嘘高额回报利率却又无实体资本支持的情况下,从老百姓的兜里套出来的,法律在这方面还没有对民间融资有相应规定和保护,所以一旦钱放出去实体没有相应回报(现在消费行业相当疲软,)到时候 谁来还钱 谁来支付这些高额回报利息? 到时候只是钱转了一圈又一圈 却无形增加了很多”泡沫利息“,然后就是资不抵债选择跑路,人人是债主 人人之追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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