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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汉中一传销团伙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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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11-21 12: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中一传销团伙,以一个半月即可获1.5倍返利为诱饵,去年10月份起,非法获取近500万元并全部挥霍。目前,汉中警方抓获两名骨干成员。) K/ y. k4 }( v% i& n% o" k  p

% }0 K, c0 w7 f  l2 r# |* G0 `  今年5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线索来源,逐步掌握一个名为“奇乐吧”的传销组织在汉中活动情况,并锁定了袁某某、胡某、任红某、伍某某、陈某某等传销组织骨干成员。 经过外围调查,民警获取该传销组织交易账目等一系列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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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10日,民警分别在长沙、北京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家住汉中市汉台区)、任红某(家住南郑县城关镇)两人抓获,并对该组织层级结构、组织分工等情况进行连续数月的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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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6 O8 b. n$ ]6 `) O+ O/ w7 C& q  F: {  目前已查明:2013年10月,胡某通过伍某某(目前在逃)介绍帮助,自学“奇乐吧”传销组织的传销方法,成立“奇乐吧工作室”,先后吸收任红某、袁某某(目前在逃)、陈某某(目前在逃)等人作为下线加入该组织,并成立以袁某某任组长,伍某某、胡某、任红某等人为成员的“汉中奇乐吧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领导在汉台、南郑等区县进行“奇乐吧”传销活动。3 E% \( x9 {/ S* h+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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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介绍,这几人以参与“奇乐吧”在45天内可获1.5倍返利为诱饵,诱骗前来听课人员出资300、900、1800、3600、7200、14400元不等的金额,取得不同等级的奇乐吧会员账户,从而获取加入奇乐吧传销组织的资格。并按照上下线关系将这些人员组织起来,又以“直推奖”、“见点奖”、“领导奖”等各种奖励引诱、教唆前来听课人员继续发展新会员参与该传销组织。 该组织在公安机关查获时,已非法获取钱财483.6057万余元,并全部挥霍。(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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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11-21 16: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贪子惹的祸,你不想别人的,自己也不会上当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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