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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勉县新街子镇农民,在2010-2011年期间,在十天高速公路老道寺之勉县段工地上干活4月,至今未支付工资,像我这样的农民工有300多人,共计有400余万元。我们去县政府找过人民公仆,而我们的公仆却把公安局的公仆叫来了,公仆们让我们去法院起诉,我们这些纳税人起诉谁呢,请勉县县委、政府,你们这些大公仆们为我们这些纳税人找一个敢于同高速公路项目部抗衡的律师来帮我们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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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高速公路项目部拖欠工资,我该找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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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啰嗦几句,劳动局的说,当初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不管,那我反问一句,你们劳动局的就不检查全县各个建筑工地是否合理用工呢,县城里面的歌舞厅、麻将馆、妓院,你们公安局的怎么就主动要去检查呢,是否在检查时有封口费这就有待于讨论。(天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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