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上山猎杀野生动物,哥哥负责销售,勉县张家河镇的闫氏兄弟俩,在近一年时间里,非法收售猎杀野生动物红腹锦鸡、苍鹰、毛冠鹿、大王蛇等野生动物近百只(件)。 捡到野物饱餐一顿后又卖了800元 2014年12月初,茶店镇大营村村民党某帮村邻上山拉柴火,顺便就在林子里转悠,看能否找到一些药材。没想到刚走进树林不远,党某就突然发现一只死去的野羊(后被鉴定为华西鬣羚),仔细一看,野羊的脖子上有钢丝套,分明是人为所致,看样子可能死亡三四天了。 当天下午党某回到家后,心里总是惦记着在林子里意外发现的东西,认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猎物,既可以吃肉又可以赚钱,机会难得。第二天一早,他就开上车,带上刀具、针织袋,独自来到林中,将野物劈成4块带回家。去掉皮毛之后,他把内脏掏出来喂狗,然后让妻子将部分野物炖在锅里,还特意给老丈人送去一条腿。在品“野味”的时候,党妻说村子里有人在收购野物,便打算把剩下的卖掉,赚点钱。党某同意了妻子的想法。便连忙打听买主,将剩下的三条腿和肉卖给了张家河镇罗营村的闫某,获利800元。 让党某没想到的是,他这次出售野物的行为,无意中牵出了一起长期猎杀销售野生动物的大案。 家中搜查三个冰柜塞满野生动物尸体 12月17日上午9时许,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张家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罗营村村民闫某收购、贩卖野生动物,且其近日刚收购了大营村村民党某的野物,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在闫某家,警方发现屋子内有3个大冰柜,发现里面全是疑似多种野生动物的死体,在场的民警和村干部都感到有些吃惊。肉块全部拿出来后,堆了很大一堆,有整的,也有零碎的,有新鲜的,也有看起来已经放了一段时间的。 次日,勉县林业局对疑似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其制品逐一进行辨认。确定有国家2级野生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死体9只、苍鹰死体1只;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小麂、毛冠鹿、王锦蛇等38余只(件);一般性野生保护动物44只(件)。及其余5件未能鉴别的动物肢体,对部分动物肢体提取样本,发往国家林业局司法鉴定中心请求鉴定。经鉴定,这5件动物肢体为华西鬣羚(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的物种)。 “靠山吃山”兄弟合伙猎杀销售野生动物 这东西从哪来?民警随即对闫某进行讯问,闫某说都是别人弄的,叫帮着弄到市场卖的,党某家的野物,是他花800元钱收购的。其他也有为了保护农作物自己在山上猎捕的,自己猎捕的主要是野猪,一是改善自家的生活,二是卖点钱,卖钱是主要目的。至于“别人”是谁,闫某一直不愿交代。 闫某某,是闫某的弟弟,因为家庭困难,40岁还没成家。在民警调查期间,闫某某交代,他日复一日都在林区出没,久而久之,很清楚山林里野鸡、红腹锦鸡(国家2级保护动物)等野生动物的活动规律。回家告诉哥哥说:山林里锦鸡多得很,弄回来给你换烟钱。就这样,闫某某就千方百计去抓捕野鸡、锦鸡,还学会了安套子,套锦鸡,套回来让哥哥闫某去卖。 闫某在接受讯问时后悔地说,他家一直困难,加之前两年女儿考上大学,为了供娃上学,维持家庭生活,于是就想出了“靠山吃山”的门路,进行这种违法行为快一年了。 今年3月11日,闫某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党某、闫某某、赵某、刘某等4名涉案人员也于4月7日被勉县公安局刑拘。(记者 王亮 通讯员 赵文贵 张华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