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201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50件,受援人数2296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达到4234.1万元,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实现了29%递增。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活动,案件回访和旁听庭审等措施,不断提高受援群众的满意度。 去年以来,汉中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硬件抓投入、软件抓管理、服务抓规范、工作抓典型”的思路,积极开展示范窗口创建和宣传工作,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目前已建成5个全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在法律援助案件回访中,受援人满意率达到了98%。市、县(区)中心在创建省级法制援助示范化窗口创建活动中,通过落实服务群众设施设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工作,实现了各服务窗口法律咨询、案件审查、受理、指派一站式服务。各信访大厅开通了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实现了即时受理、指派,让受援群众零等待。 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汉中市又在民革汉中市委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2798个村129个社区全部确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确保“一村一员、一乡一站”,困难群众可就近获得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联合市公安局展开看守所法律援助站点建设,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将司法鉴定、公证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常态化。通过站点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由司法行政的独角戏变为全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大合唱,全市基本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