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汉中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出台6项措施,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市上制定出台了《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全国制度接轨将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原来的11档调整为12档,基础养老金由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建立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把曾经在基层工作过的11.59万名农技员、民办教师、放映员、广电员等“八大员”纳入养老保障范围,退休人员逐月领取养老金;出台政策将全市3万多名未参保集体企业和“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对按计划招用在我市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3年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员发放养老补助;协调地税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困难企业申请“退谁补谁”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杜绝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因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而不能按时办理退休、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问题;将7万余名下岗失业进入再就业中心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把4188名“老工伤”人员及285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市上还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为1800余名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困难人员、政策性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困难人员、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体办理社会保险补助。(记者 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