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因被执行人周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镇巴法院依法作出对周某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将其送入拘留所。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镇巴法院于2015年9月10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约定周某某分三期偿还张某某借款本金共计55000元。 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周某某逾期未履行分文,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周某某联系,告知其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周某某屡次承诺分期履行又屡次失信,至今未履行任何义务。 1月23日上午,执行法官了解到周某某已回家,便联系其到法院履行义务,周某某仅支付了10000元标的款,还打算继续拖延执行,因其严重失信行为,镇巴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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