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洋县检察院公开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岳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因涉嫌强奸罪,于2019年7月26日被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8月9日被洋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洋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岳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19年10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7月20日晚,被告人岳某某酒后产生与被害人某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2019年7月21日凌晨0点左右先后拨打多通电话给某某约某某见面聊天,某某拒绝后,岳某某驾车到某某租住房门口要求与某某见面,某某见岳某某喝醉,心情不好,便上车劝说岳某某,岳某某将车发动沿**中学院墙墙外路段朝移民点**村**路方向行驶,将车停放在河堤路边,在后排座强行与某某发生性关系,某某下车欲步行回家,岳某某开车将其追上后拉上车,将其送至**中学附近让某某下车自行回家。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岳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酒后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城固县依托江湾社区优势,出台“免租+简装”创业优惠政策,
全新的教学楼、宽敞明亮的教室、平整的操场跑道……汉中市中
疫情防控期间,烧烤店竟然变身聚众赌博窝点。近期,城固县公
孟夏五月,月季飘香。5月1日,正值“五一”小长假的头一天,
“五一”节日期间,汉中市市场运行平稳,总体呈现“商品供应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