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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2012—2014周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陕西省汉中市等73个城市(区)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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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9 |* a0 p1 g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的质量,全国爱卫办现对汉中市等73个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公示无异,汉中便可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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