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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小区垃圾半月不处理味道“感人”,业主投诉:去年就交过垃圾费了

2019-7-3 12:1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 评论: 0

摘要:   汉中宁强汉源街道办事处七里坝经济适用房汉源新城小区业主投诉:我们小区约半个月没有清运垃圾了,垃圾房里堆积如山,最近气温升高,臭气熏天,我们于2018年12月份已经交了2019年的垃圾费,希望能早日解决关系民 ...
  宁强汉源街道办事处七里坝经济适用房汉源新城小区业主投诉:我们小区约半个月没有清运垃圾了,垃圾房里堆积如山,最近气温升高,臭气熏天,我们于2018年12月份已经交了2019年的垃圾费,希望能早日解决关系民生的大事,创建美好的环境。并且小区已经成立了管理委员会,但是收效甚微,管理者并没有起到实际作用。
  汉中一小区垃圾半月不处理味道“感人”,业主投诉:去年就交过垃圾费了
  随后,宁强县住建局回复称,在收悉反映的问题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七里坝经适房小区目前暂无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该小区目前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据了解,该小区部分业主拒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也不愿缴纳基本的物业费、保洁暨垃圾清运费用,业委会收缴费用进展不顺,前期的垃圾清运等费用有一部分为业委会负责人垫付,目前垃圾清运费仅缴纳至2018年底。该小区严重拖欠垃圾清运费是导致垃圾堆积、无人清运的主要原因。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条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广大业主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环卫服务属于有偿服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费,希望广大业户自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积极参与和配合小区治理,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共同营造优美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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