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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三措施严禁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

2017-6-16 07: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50| 评论: 0|来自: 汉中纪检监察

摘要: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宁强县纪委监察局针对即将到来的“升学宴”、“谢师宴”高潮,提前谋划和 ...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宁强县纪委监察局针对即将到来的“升学宴”、“谢师宴”高潮,提前谋划和安排部署,做到“早预防”、“勤督查”、“严问责”。

       做到“早预防”。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电子通讯平台速度快、受众多、影响大的特点,在2017年高考结束后,通过宁强县纪检监察网、汉源清流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发布;印发了宁强县纪委监察局《关于重申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及时进行学习贯彻,取得较好效果。

       抓好“勤督查”。针对 “升学宴”、“谢师宴”在往年同时期盛行的特点,宁强县纪委监察局通知要求,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提出“六个禁止”,即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以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义,采取分期分批、不同地点或转入乡下等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通知一并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加乔迁、满月、生日、参军、开张、周年等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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