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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清零,南郑区居民医保门诊帐户不再累计

2020-5-20 19: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8| 评论: 0|来自: 南郑医疗保障

摘要: 参合的广大居民(村民)们注意了,大家都看看农合门诊账户使用情况,2020年11月底门诊账户(所有费用)彻底清零,请提前合理使用门诊账户资金,防止年底扎堆消费,造成基金浪费,也避免清零后对参合居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
        参合的广大居民(村民)们注意了,大家都看看农合门诊账户使用情况,2020年11月底门诊账户(所有费用)彻底清零,请提前合理使用门诊账户资金,防止年底扎堆消费,造成基金浪费,也避免清零后对参合居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

  南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基金个人(家庭)账户清零政策
  一、政策依据
  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及《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汉政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
  二、账户清零原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个人账户清零坚持边界清晰、使用规范的原则。门诊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方法按原有关政策执行(实行门诊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按户封顶,户内通用,符合医保目录和诊疗范围的患者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不设报销比例,报完为止)。
  三、账户清零目标
  2017-2019年滚动累计的城镇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和新农合2018-2019年滚动累计的门诊个人(家庭)账户基金。其账户余额使用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届时对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进行清零。对于未能按时清零的门诊个人(家庭)账户资金,不得继续使用,不再向下年度累计,统一划转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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