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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一男子狩猎各种野生动物,还发照片在贴吧炫耀

2020-4-8 20: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9| 评论: 0|原作者: 何祥国

摘要:  男子非法狩猎斑鸠、竹鸡、野兔、黄鼠狼,还拍照上传网络平台炫耀,今年3月曾狩猎一只疑似毛冠鹿的野生动物,肢解后冻在自家冰箱被南郑森林公安查获。    日前,汉中市森林公安局南郑分局黎坪森林派出所根据市 ...
     男子非法狩猎斑鸠、竹鸡、野兔、黄鼠狼,还拍照上传网络平台炫耀,今年3月曾狩猎一只疑似毛冠鹿的野生动物,肢解后冻在自家冰箱被南郑森林公安查获。
 南郑一男子狩猎各种野生动物,还发照片在贴吧炫耀
    日前,汉中市森林公安局南郑分局黎坪森林派出所根据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网安中队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启动疫情战时机制,迅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南郑区新集镇河湾村二组村民张(强)某,现年29岁,为猎捕食用野生动物,在网上和当地集市购买了猎捕野生动物用的门套、兽夹和钢丝套杆等工具,陆续猎捕过斑鸠、竹鸡、野兔、黄鼠狼等野生动物,并分别拍照发到百度贴吧炫耀。
  2020年2月13日,张某将猎捕野生动物工具钢丝套带至新集镇河湾村与两河镇山门村交界的横大梁山坡梁顶,将钢丝套安装于山坡梁顶石岩下猎捕野生动物。3月4日,张某安装的钢丝套套住了一只疑似野生动物毛冠鹿。
  当日,张某将猎捕的疑似野生动物毛冠鹿死体装到随身携带的蛇皮口袋内肩背回家中。随后,张某用木工刀将疑似野生动物毛冠鹿死体剥皮肢解成4块野生动物肉制品,烧掉皮毛和头颅。后来,张某家陆续将肢解的3块肉制品食用,剩下的1块分解成2块肉制品,冰冻于自家冰箱内。
  3月12日,公安机关查获猎物并依法扣押,张某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张某使用禁用工具、在禁猎区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汉中市森林公安局南郑分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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