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陕西银保监局公布了13张罚单,其中2张指向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南郑农商行)。汉中银保监分局已公布了两张罚单。 罚单信息显示,南郑农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被处以罚款3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因“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的比例与期限不符合监管规定”被处以罚款25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前述两张罚单均为汉中银保监局于2019年9月23日作出。 资料显示,南郑农商行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1.3亿元。批复开业时,该行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尤明生。罚单显示,南郑农商行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杨连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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