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红庙派出所接到金沟村贫困户唐某来所报求助称:“本人是在册贫困户,2018年底红庙镇政府给其分配的贫困户安置房被人占住至今,致使自己有房住不了,至今还在外租房居住,希望派出所予以解决”。 接到报警后,红庙派出所高度重视,所长王钧立即带领民警张强、龚晓辉前往调查,经了解:红庙社区九组村民贾某以自家房屋在2017年7月受灾为由,强占政府分配给贫困唐李成家的安置房,并以此要挟政府为其解决住房。红庙镇政府鉴于贾某房屋受灾的实际情况,向其宣传了相关政策:一是愿意自建房的,将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政策;二是由子女落实赡养义务,解决安全住房;三是如果前两条都不能落实的,过渡期由社区居委会为其临时租房保障其有安全住房。同时还向贾某宣传了同步搬迁政策。但是固执偏激的贾某不论如何就是不愿搬离占住的他人房屋,扬言只有镇政府给他修个房他才搬。 脱贫攻坚工作领域同样不容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公安职能部门发挥作用为其保驾护航。红庙派出所办案民警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通过加班加点,先后调查取证20余人,通过大量证据证实贾某占住贫困户住房的违法行为,并向贾某下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 贾某在限期的最后时间内仍然未搬离占住的他人房屋。2019年8月19日上午,红庙派出所联合红庙镇、村干部前往贾某占住的贫困户安置房,告知其立即搬离,否则将采取强制搬离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最终贾某在派出所强大的震慑和法律说教下,自行搬离了占住贫困户唐某的安置房。随后,在红庙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贫困户唐某顺利搬进了为其分配的安置房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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